李逢秀被判刑的那年,刚过完他的第三十个生日。
过失致人死亡,判了四年,妹妹哭着替他喊冤,被记者抓拍了好几张丑照。
他倒觉得还好,自己当时确实是想那个男人死的,只是没想到会真死。
留了半年的头发被推平,李逢秀带着脚铐走出接待间,身后的记者还在窃窃私语地商量着什么。
他没进过监狱,对监狱的印象还停留在大荧幕上,因此看到两人一间的上下铺时,还有点惊喜。
比他预想的强。
他是个习惯随遇而安的人,礼貌的跟室友点了点头后,便安静地坐下。
室友从上铺探下头来多看了他两眼,李逢秀不知道他在看什么,默默地回望。
室友向他搭话:“哎,判了多久?”
李逢秀没想到第一个问题会是这个,着实愣了一下,老实答道:“四年。”
室友挑眉,还挺自得,“哦,那还挺久,我就几个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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